证券代码:301087 证券简称:可孚医疗 公告编号:202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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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可孚医疗”)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人民币 75,5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0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93.0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23,600,000.00 元,
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73,535,928.57 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
税)人民币 23,504,245.2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26,559,826.15 元,
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2,519,800,626.15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
师报字[2021]第 ZA15692 号”《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验
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及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人民币 75,5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 75,500.00 万元。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
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75,500.00 万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6%。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四、公司承诺
的 30%;
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控股子公司除外)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75,5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
金总额的 29.96%。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
他人(控股子公司除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研发项目的不断投入,公司
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75,500.00 万元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
需求,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有关规定及公
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75,5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可孚医疗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可孚医疗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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