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1.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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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出注销申请的;
3.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4.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5.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6.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7.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8.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9.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10.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二、注销驾驶证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因死亡、身体不适、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没有换证的,车辆管理所是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吊销驾驶证是指依法取得驾驶证后,出现法定事由被依法吊销的情形,如重特大交通事故当中承担一半以上责任者按规定应当吊销驾驶证,这些都属于行政行为。
三、找法网提醒您,申请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应提交的资料有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根据规定,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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